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

小路



  小路,是大家避開壅塞,與時間競爭下的第一抉擇。它的距離不一定短,路不一定寬敞好走,但是比較起正式道路的擁擠感,特別是爆多的紅綠燈,對,紅綠燈就是關鍵點,它的順暢度就大幅躍升。

  小時候,北斗唯二的紅綠燈就分別設在斗苑路及文苑路與中山路的交接點。印象中,斗苑路是最熱鬧的,中山路是最危險的,因為它有紅綠燈,因為台語它叫“衝慣路”,想當然爾,車子一定是橫衝直撞。

   當兵期間遠赴外島服役,睽違半年首度放假返台。故鄉的變化讓我瞠目結舌;新開闢的道路一條比一條寬廣,紅綠燈到處都是,讓我的人腦GPS除了要更新地圖外,還得迅速規畫出排除紅綠燈的最短到達時間路徑。

    小路的存在讓生活多了樂趣,但是因為人類的善於競爭,強調自我的生物個性,也讓小路的捷徑優勢不再。在我的芋仔第5.487版人腦GPS地圖中,出現一些bug;怎麼規劃都逃不開紅綠燈!熟悉的小路交叉口以閃亮的紅或黃燈號,提醒用路人注意。大家只要行經時用幾秒鐘時間,減速或靜止觀察再行,絕不會出問題。或許是苦民所苦的政府用心良苦,警告號誌換成了交通號誌,原本幾秒鐘的觀察時間換成了幾十秒鐘枯燥的等待。本以為提升安全的作為,卻成了擾民的舉動,在面對不守號誌的用路人時,甚至是害人的舉動。

    為了少數不顧他人,自我意識強凌的觀念,守法如我般的眾多公民,得在車流量不大的路口,順著政府提升國民數理能力的美意,呆呆的看著小紅人下的數字,練習數字倒數。
   
    對應日常生活中,有些事可做不可說,有些是說說就好,可別去做。若是忽視重要隱性變因,打著爭取自身權益的旗幟,將其搬到檯面上,攤在陽光下檢視,這時候該說或該做已經不是自己能決定,原有的尺度已經因為權益的爭取,轉變成死板的規範。如同閃光號誌般,我覺得可以走,在不影響他人的前題下,就大方的前行。一旦換成交通號誌紅燈的時候,你能嗎?你敢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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